北斗智庫環保管家網訊:近期,重案組針對大氣污染突出問題組織開展系列執法行動,現公布2023年大氣第四批典型案例——重案組在行動之鑄造行業典型案件。
案例一:高郵市2家鑄造企業未采取集中收集處理措施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
案情簡介
3月14日凌晨,揚州市生態環境局重案組對高郵市2家鑄造企業開展執法檢查,現場2家企業中頻爐均在使用,但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還未安裝到位,中頻爐產生的廢氣于車間內無組織排放。


查處情況
這2家企業的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“鋼鐵、建材、有色金屬、石油、化工、制藥、礦產開采等企業,應當加強精細化管理,采取集中收集處理等措施,嚴格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”之規定,揚州市高郵生態環境局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零八條第五項“違反本法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,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;拒不改正的,責令停產整治:(五)鋼鐵、建材、有色金屬、石油、化工、制藥、礦產開采等企業,未采取集中收集處理、密閉、圍擋、遮蓋、清掃、灑水等措施,控制、減少粉塵和氣態污染物排放的;”之規定,已對這2家鑄造企業立案查處。
案例二:江都某鑄造企業排口設置和許可證不符、中頻爐大氣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、露天噴漆等環境違法行為被立案查處
案情簡介
2023年3月14日揚州市生態環境局重案組對該公司開展檢查,發現:
1、兩個熔化廢氣排放口與排污許可證記載的熔化廢氣排放口數量不符;



2、兩臺中頻爐除塵設施的電源線斷裂,導致中頻爐除塵設施停止運行;

3、廠區空地上有部分已噴漆的臺車,臺車表面漆未固化。

查處情況
1、《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》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,排污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,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;拒不改正的,責令停產整治:
?。ㄒ唬┪廴疚锱欧趴谖恢没蛘邤盗坎环吓盼墼S可證規定;
2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第九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、停產整治,并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,責令停業、關閉:
?。ㄈ┩ㄟ^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。
3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零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,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;拒不改正的,責令停產整治:
?。ㄒ唬┊a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,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,未按照規定安裝、使用污染防治設施,或者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。
案例三:廣陵區某動力股份公司中頻爐配套的布袋除塵器未運行
案情簡介
3月13日現場檢查時,該企業正在生產,熔煉工序正在作業,中頻爐正在使用,配套的布袋除塵器電源未開啟,治理設施未運行。


查處情況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八條第一款:鋼鐵、建材、有色金屬、石油、化工、制藥、礦產開采等企業,應當加強精細化管理,采取集中收集處理等措施,嚴格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零八條第五項“違反本法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,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;拒不改正的,責令停產整治:(五)鋼鐵、建材、有色金屬、石油、化工、制藥、礦產開采等企業,未采取集中收集處理、密閉、圍擋、遮蓋、清掃、灑水等措施,控制、減少粉塵和氣態污染物排放的”。